关于开展2024年夏季灾害防范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及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院党组要求,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压紧压实各级安全责任,落实风险源辨识管控,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有效防范和及时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根据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夏季灾害防范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我所夏季灾害防范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实各级安全责任,做好安全隐患自查
各部门要结合夏季气候特点,深入分析研判单位自身风险,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工作。要紧盯责任落实,重点自查重要部位安全、实验室安全、危化品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隐患,举一反三,认真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及时整改。行政资产处将从即日起组织开展所级层面的检查。
二、开展风险源辨识管控,推动落实风险评估
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针对可能发生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的科研场所、科研设备开展风险源辨识管控,如存在隐患,不得启动或应立即停止相关科研活动,直到隐患完全排除。明晰风险源的种类、数量和可能产生风险,及时更新遇突发情况后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处置措施安全有效。要推动强化科研活动的风险评估,对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科技工程、重要发展规划等开展事前评估、过程监管,做好成果发布发表的审核把关。
三、全面排查整改消防和危化品安全隐患
安全隐患排查要做到“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要紧盯学生宿舍、实验室、食堂等重要部位,开展安全检查。要紧盯施工动火动焊现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等敏感场所,重点自查动火审批、现场监护值班巡查等工作制度落实情况。
各实验室要对实验室危化品进行分类存放和规范管理,对采购、领用、使用全流程进行严格管控,特别是对危险废弃物要实行分类收集和存放,妥善处置。重点检查各环节责任落实是否到位,进出库清单与消耗台账是否相符,双人管控是否明确以及风险源标识是否清晰等方面。
四、扎实做好夏季灾害防范工作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夏季灾害防范工作,特别是对野外台站、科考任务实施地点等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科研场所,台站负责人、科考任务负责人等要结合属地夏季极端灾害天气特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开展汛期巡查检查,妥善做好应急抢险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自救互救技能培训,提高驻站或涉及科考作业的职工和研究生的应急避险意识和能力;同时要要加强风险评估,采取防范举措,确保科研活动安全有序。必要时可上报行政资产处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有针对性制定修订防汛应急预案特别是对老旧危房屋、低洼院落、地下空间、在建工地等重点区域,要专门制定应急抢险方案,明确不同预警等级下的防汛措施和处置程序,要按照国家防雷减灾有关规定,开展必要的避雷设施设备检测、维修、改造工作、确保防雷设施设备质量,避免雷击引发火灾、人员伤亡、设备毁坏、建筑受损等情况发生。
相关自查和统一检查工作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8日,自查中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行政资产处。
对于排查整治不认真的、未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的实验室,对于屡犯不改、屡禁不绝、整改拖沓疲软的相关人员,将进行专项通报,并按照《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安全保卫奖惩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及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院党组要求,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压紧压实各级安全责任,落实风险源辨识管控,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有效防范和及时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根据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夏季灾害防范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我所夏季灾害防范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实各级安全责任,做好安全隐患自查
各部门要结合夏季气候特点,深入分析研判单位自身风险,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工作。要紧盯责任落实,重点自查重要部位安全、实验室安全、危化品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隐患,举一反三,认真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及时整改。行政资产处将从即日起组织开展所级层面的检查。
二、开展风险源辨识管控,推动落实风险评估
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针对可能发生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的科研场所、科研设备开展风险源辨识管控,如存在隐患,不得启动或应立即停止相关科研活动,直到隐患完全排除。明晰风险源的种类、数量和可能产生风险,及时更新遇突发情况后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处置措施安全有效。要推动强化科研活动的风险评估,对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科技工程、重要发展规划等开展事前评估、过程监管,做好成果发布发表的审核把关。
三、全面排查整改消防和危化品安全隐患
安全隐患排查要做到“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要紧盯学生宿舍、实验室、食堂等重要部位,开展安全检查。要紧盯施工动火动焊现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等敏感场所,重点自查动火审批、现场监护值班巡查等工作制度落实情况。
各实验室要对实验室危化品进行分类存放和规范管理,对采购、领用、使用全流程进行严格管控,特别是对危险废弃物要实行分类收集和存放,妥善处置。重点检查各环节责任落实是否到位,进出库清单与消耗台账是否相符,双人管控是否明确以及风险源标识是否清晰等方面。
四、扎实做好夏季灾害防范工作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夏季灾害防范工作,特别是对野外台站、科考任务实施地点等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科研场所,台站负责人、科考任务负责人等要结合属地夏季极端灾害天气特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开展汛期巡查检查,妥善做好应急抢险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自救互救技能培训,提高驻站或涉及科考作业的职工和研究生的应急避险意识和能力;同时要要加强风险评估,采取防范举措,确保科研活动安全有序。必要时可上报行政资产处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有针对性制定修订防汛应急预案特别是对老旧危房屋、低洼院落、地下空间、在建工地等重点区域,要专门制定应急抢险方案,明确不同预警等级下的防汛措施和处置程序,要按照国家防雷减灾有关规定,开展必要的避雷设施设备检测、维修、改造工作、确保防雷设施设备质量,避免雷击引发火灾、人员伤亡、设备毁坏、建筑受损等情况发生。
相关自查和统一检查工作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8日,自查中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行政资产处。
对于排查整治不认真的、未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的实验室,对于屡犯不改、屡禁不绝、整改拖沓疲软的相关人员,将进行专项通报,并按照《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安全保卫奖惩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
行政资产处
2024年6月20日
2024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