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所大型仪器设备(全自动化碳酸盐样品制备装置)共享服务收费标准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公开的意见》(国发〔2014〕70号),现依据《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大型仪器共享使用办法(试行)》,对新增1台大型仪器设备(全自动化碳酸盐样品制备装置)所内外服务收费标准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一、测试项目及收费标准
公示期自2021年6月16日起至2021年6月22日止,任何部门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研究所行政资产处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人:赵勇
联系电话:025-86882022
电子邮箱:zhaoyong@niglas.ac.cn
附件:
一、测试项目及收费标准
| 序号 | 测试项目 | 样品类型 | 所内收费 | 所外收费 |
| 1 | 碳酸盐碳氧同位素比值 | 固体 | 100元/样 | 200元/样 |
公示期自2021年6月16日起至2021年6月22日止,任何部门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研究所行政资产处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人:赵勇
联系电话:025-86882022
电子邮箱:zhaoyong@niglas.ac.cn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