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D510实验室烟感报警的情况通报及实验室专项检查通报
关于D510实验室烟感报警的情况通报
全所各部门、各实验室:2026年2月2晚20时40分许,麒麟园区D楼510实验室(实验负责人:潘继征)烟感报警系统突然触发。消防控制室物业值班人员接到报警讯号后,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流程,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抵达时发现实验室已被浓烟完全覆盖,经快速排查确认,事故系室内集热式磁力搅拌器长时间干烧引发。值班人员当即采取断电、开窗通风等紧急措施控制险情,并第一时间向综合办公室上报情况。
为彻查事故原因,综合办公室随即组织专项勘察,最终查明此次事故系人为违规操作及管理疏漏导致,具体情况如下:
(1)实验操作人员(博士生:左欢)存在严重违规操作行为。该生于当日16时许启用集热式磁力搅拌器,设定加热温度22℃,但未按规范将温度感应探头固定牢固;17时许,该生在实验未结束、仪器仍在运行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实验室,导致实验中途温度感应探头脱落,仪器失去温度控制功能后持续升温,最终将实验材料碳化烧焦,产生大量浓烟触发报警。
(2)该生违反加热类实验操作核心规定,在仪器运行期间擅离职守,导致事故发生时无法第一时间处置。此次事故所幸未引燃周围可燃物,未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但经风险评估,若险情进一步扩大,可能引发火灾等严重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图为涉事集热式磁力搅拌器
依据《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安全保卫奖惩条例》责任追究范围第六条第(二)款“违反国家各级部门和研究所有关规定、操作失误、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之规定,经所安委会研究决定,认定此次事件为“一般安全事故责任”,对相关责任主体作出如下处理:(1)实验室负责人潘继征未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对实验室人员操作规范监管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给予全所通报批评,并处以1000元罚款。
(2)直接责任人左欢违反实验操作规范,擅离职守引发安全险情,给予警告、书面检查、全所通报批评。
(3)联合培养研究生孙雪(导师:刘成),在事故应急处置期间,及时在物业群中反映楼层烟感报警情况,为险情快速处置提供了有效补充,予以500 元人民币奖励,全所通报表扬。
实验室安全是科研工作的生命线,容不得丝毫侥幸与懈怠。此次事故暴露出部分科研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操作规范执行不到位,部分实验室安全管理存在漏洞等突出问题。为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重申要求如下:
一、全所科研人员及研究生必须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遵守各项实验操作规范,尤其是加热、高压、易燃易爆炸等高危实验环节,严禁违规操作、擅离职守;
二、各实验室负责人需切实履行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对本实验室人员的安全培训与日常监管,定期开展仪器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落地见效;
三、安全工作委员会将进一步加大安全督查力度,对各类违规操作行为“零容忍”,一经发现将从严从重处理,切实维护全所安全、稳定、和谐的科研环境。
特此通报。
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通报
根据我院实验室专项检查工作要求,1月29日,由分管所领导带队完成全所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已通过安全检查系统推送至各实验室负责人,望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严格对照问题清单逐项落实整改举措,及时将整改完成情况及佐证材料上传至系统,确保按期完成问题整改闭环管理。附件为实验室安全检查问题隐患清单及实验室负责人隐患整改模块使用操作手册。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
安全工作委员会
2026年2月3日
安全工作委员会
2026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