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高压灭菌锅操作资格考证登记的通知

全所各实验室:​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特种设备使用人员必须取得相应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高压灭菌锅作为我所科研工作中常用的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其操作使用直接关系到人员安全与设备稳定,相关操作人员须依法取得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R1)证。
  为进一步强化研究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范灭菌锅操作行为,防范安全风险,现要求各使用灭菌锅的课题组/实验室配备持证操作人员,并开展考证登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心要求(底线)​
  所有正在使用或计划使用灭菌锅的课题组/实验室,须于2026年4月24日前确定至少1名指定人员参加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R1)证培训考试,研究所将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和考证工作,以实现“一人一证、持证上岗”。未按要求配备持证人员的课题组/实验室,将暂停其灭菌锅使用权限,直至符合要求。
  二、登记流程​
  1、信息填报
  请各课题组/实验室负责人组织考证人员填写《灭菌锅操作资格考证登记表》(见附件),考证人员应同时准备身份证、学历复印件以及两张白底彩色照片,于4月24日下班前将所有材料交至A515综合办公室。​
  2、培训安排:研究所将统一对接正规资质培训机构,协调培训考试事宜(含理论培训、实操训练、考试组织),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取证费用将由研究所承担。​
  3、证书备案:人员完成培训、考试并取证后,须将证书复印件(或电子版)提交至综合办公室备案,备案信息将纳入研究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档案。​
  三、考证人员要求​
  1、考证人员应为本课题组/实验室相对固定人员,熟悉本实验室灭菌锅基本情况,具备一定设备操作基础。​
  2、考证人员需全程参加培训考试,确保顺利取得证书;若首次考试未通过,需按培训机构要求参加补考,直至合格。​
  3、持证人员应承担本课题组/实验室灭菌锅日常操作、安全检查及基础维护职责,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无证人员擅自操作。​
  4、若课题组/实验室灭菌锅使用频率较高或操作人员较多,鼓励增配持证人员,提升操作安全性与灵活性。​
  请各课题组/实验室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落实考证登记事宜,确保灭菌锅使用合规、安全、有序。
新版新证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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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办公室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