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放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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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3-28 16:43:4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3日至4月5日。4月2日(周六)正常上班。
请各部门切实做好放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带班所领导、值班人员报告。值班人员要按照值班要求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及时接听值班电话,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及时请示报告并做好值班记录。
放假期间,请大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防控责任。
特此通知。
附:值班表
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