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关于编报财政部2023年新增资产预算的通知

各位老师,您们好: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广实施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的通知》(财办〔2022〕19号)和《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编制2023-2025年支出规划和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条财字〔2022〕9号)要求,本周需要申报2023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今年财政部上线预算一体化管理系统,与往年相比变化较大,具体要求如下:
一、编制范围
    2023年新增购置通用设备(含家具)、专用设备,单台套1000元及以上的资产均需填报。
二、上报方式
    请各位老师填写附件1(2023年新增资产预算表(设备明细表)--模板) ,并以研究室为单位由室秘书汇总后提交至行政资产处联系人邮箱。
三、时间节点
    2022年7月22日下午5点前。
四、特别注意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制工作,新增资产配置要与预算安排衔接起来,结合存量资产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根据院里要求,未编制新增资产预算的,不得购置或租用
(2)“一上”时提足新增资产预算数量需求,避免“二上”时因“一上”预算未报足新增资产预算数量,导致无法申请新增资产预算数量。
(3)2023年的新增资产填报中需要填写所有的资本性支出,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含家具),单台套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均需填报。
(4)2023年的一上,需要编报修购专项经费及国家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费。
(5)“购置设备的必要性”字数不能太长,控制在50~150个字范围内;5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必须填写“设备主要规格参数”。
(6)请务必详细填写采购需求说明,若单位因未填写需求说明或说明过于简单的原因,被财政部核减,中科院将不再向财政部申诉。
    
时间紧,任务重,请大家多多支持和帮助,谢谢,辛苦了~
 
    联系人:赵勇、汪禹芹
    邮箱:zhaoyong@niglas.ac.cn
    电话:025-86882022
行政资产处
2022年7月20日




附件:
附件1:2023年新增资产预算表(设备明细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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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编制2023-2025年支出规划和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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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中国科学院2023-2025年支出规划和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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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2023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及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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