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从严从紧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全所职工、研究生:
       7天国庆假期即将结束,近期全国多地报告了本土聚集性疫情,存在多条传播链,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南京市也出现多例确诊病例。为进一步落实“四方责任”中的单位主体责任并督促全所各类人员落实个人主体责任,根据南京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开展全市规模性核酸检测等工作的通告(第22号)》等通知要求,现对从严从紧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做如下通知:
       1. 10月8-10月12日,物业将每天查验所有人员的健康码、行程码与核酸检测情况,所有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研究所。
       2. 南京市各区于10月6日—7日、10月8日—9日、10月10日—11日开展三轮规模性核酸检测,请全所职工、研究生主动参加所在区组织的每一轮规模性核酸检测,重点岗位人群按规定落实核酸检测频次要求。
       3. 所有来(返)宁人员须在抵宁后12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省外市来(返)宁人员要进行3天2检(两次检测间隔大于24小时)。对未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的人员南京市将以短信等方式进行提醒,进而赋码管理。
       4. 请近期出现健康码异常的、被集中隔离的、被要求居家隔离或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的人员,主动上报研究所疫情防控联系人(沈健,18751908962)。
       5. 请主动报备行程:请近期有高中低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宁人员,以及省外来(返)宁人员,第一时间通过“来(返)宁人员信息申报系统”登记信息,主动向所住社区和研究所疫情防控联系人,配合落实各项健康管理措施。建议来(返)宁人员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6. 请牢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行政资产处
2022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