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第26号文”疫情防控相关举措的通知
全所职工、研究生:
当前南京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依据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实施集中排查社会面疫情风险相关措施的通告(第26号)》,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中的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现作如下通知:
1. 请主动有序参加核酸检测
南京市定于11月26日0时起至30日24时在全市各区连续5天每天开展区域性核酸检测,请全所职工、研究生依据“应检必检”的原则,有序参加所在社区组织的每一轮区域性核酸检测,并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排队保持一米间距,不扎堆、不聚集。其中黄码人员须到各区指定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
对未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的人员南京市将进行赋码管理。
2. 加强进入园区核酸证明查验
11月26日至11月30日,两园区物业将每天查验所有人员的健康码、行程码与核酸检测情况,所有人员必须持有前一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研究所。
3.做好来(返)宁人员报备
所有离宁人员须在钉钉“离宁报备(疫情防控)”管理模块进行报备、审批后方可出行。出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地防控政策,切实做好自身防护。
请来(返)宁人员,提前通过“来(返)宁人员信息申报系统”登记信息,主动向单位、所住社区或入住酒店宾馆报备,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所有来(返)宁人员须在抵宁后12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落地检”),并实施“3天3检”,结果未出之前尽量做到居家不外出。特别提醒近期外地出差、采样的人员,必须在“落地检”结果出来后方可进所。
4.做好涉疫情况报送
请主动报备行程:请近期有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宁人员,以及省外来(返)宁人员,第一时间通过“来(返)宁人员信息申报系统”登记信息,并主动向所住社区和研究所疫情防控联系人报备,配合落实各项健康管理措施。
请近期收到南京市疫情风险提示短信的、健康码异常的、被要求居家隔离的以及被集中隔离的人员,主动上报部门疫情防控联系人(下附各部门联系人表格),再由部门疫情防控联系人上报至研究所疫情防控总联系人(行政资产处,沈健,18751908962)。
5.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请牢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当前南京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依据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实施集中排查社会面疫情风险相关措施的通告(第26号)》,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中的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现作如下通知:
1. 请主动有序参加核酸检测
南京市定于11月26日0时起至30日24时在全市各区连续5天每天开展区域性核酸检测,请全所职工、研究生依据“应检必检”的原则,有序参加所在社区组织的每一轮区域性核酸检测,并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排队保持一米间距,不扎堆、不聚集。其中黄码人员须到各区指定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
对未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的人员南京市将进行赋码管理。
2. 加强进入园区核酸证明查验
11月26日至11月30日,两园区物业将每天查验所有人员的健康码、行程码与核酸检测情况,所有人员必须持有前一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研究所。
3.做好来(返)宁人员报备
所有离宁人员须在钉钉“离宁报备(疫情防控)”管理模块进行报备、审批后方可出行。出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地防控政策,切实做好自身防护。
请来(返)宁人员,提前通过“来(返)宁人员信息申报系统”登记信息,主动向单位、所住社区或入住酒店宾馆报备,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所有来(返)宁人员须在抵宁后12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落地检”),并实施“3天3检”,结果未出之前尽量做到居家不外出。特别提醒近期外地出差、采样的人员,必须在“落地检”结果出来后方可进所。
4.做好涉疫情况报送
请主动报备行程:请近期有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宁人员,以及省外来(返)宁人员,第一时间通过“来(返)宁人员信息申报系统”登记信息,并主动向所住社区和研究所疫情防控联系人报备,配合落实各项健康管理措施。
请近期收到南京市疫情风险提示短信的、健康码异常的、被要求居家隔离的以及被集中隔离的人员,主动上报部门疫情防控联系人(下附各部门联系人表格),再由部门疫情防控联系人上报至研究所疫情防控总联系人(行政资产处,沈健,18751908962)。
5.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请牢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表1 各部门疫情防控联络人信息表
| 部门 | 联络人 | 联系方式 |
| 总联络人:行政资产处,沈健,18751908962 | ||
| 办公室 | 孙昊 | 13062555289 |
| 科技处 | 刘燕春 | 13814173558 |
| 党群监审处 | 胡笑琪 | 13951015966 |
| 财务处 | 冯美凤 | 13951635465 |
| 人事处 | 杨磊 | 18105168851 |
| 行政资产处 | 沈健 | 18751908962 |
| 研究生部 | 李新艳 | 13913891796 |
| 湖泊环境与工程研究室 | 许艳 | 15951670551 |
| 物理湖泊与水文研究室 | 树欣 | 18351981236 |
| 湖泊生物与生态研究室 | 陈佳莹 | 18013001015 |
| 湖泊沉积与环境演变研究室 | 段燕玲 | 13951613910 |
| 区域人文经济地理研究室 | 顾佳丽 | 15162761371 |
| 流域资源与生态环境研究室 | 刘忆媛 | 13851928362 |
| 遥感与地理信息科学研究室 | 洪竹君 | 13611591829 |
| 湖泊-流域过程与调控研究室 | 马俊雅 | 13645160002 |
| 分析测试中心 | 沈幸 | 13914752314 |
| 太湖站 | 沈睿杰 | 18021163966 |
| 抚仙湖站 | 罗文磊 | 17361889374 |
| 鄱阳湖站 | 陶博亮 | 19126788525 |
| 九华园区物业 | 乔旻 | 13338617565 |
| 仙林园区物业 | 吴国祥 | 13851768497 |
行政资产处
2022年11月25日
2022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