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存量专利盘活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盘活存量专利、大力推进专利产业化的工作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国知发运字〔2024]5号,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为推动研究所存量专利盘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落实《工作方案》提出的“边盘点、边推广、边转化”工作要求,对存量专利进行全面盘点,采取多种方式推动专利转化运用,对无转化或保护价值的专利及时终止维持。实现技术保护一批、转化运用一批、开放许可一批、终止维持一批,提高专利转化效率,大幅降低存量专利数量。
二、工作安排
(一)盘活工作主要程序
1.科学院开发专利评估工具,利用公开数据对研究所2023年底前授权的存量专利开展评估,提出分级分类意见,提供研究所参考。
2.研究所利用专利评估工具和收到的专利评估数据,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补充完善评估指标,开展精准评估。
3.筛选出市场需求潜力较大、经济价值较高的专利,按照转让、许可、自行应用或产业化等不同方式标注转化意愿,在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入库。
4.根据评估结果,提出分类处置意见,通过转让、许可、委托运营、开放许可等方式,推动专利转化应用,对无转化或保护价值的专利要终止维持。
(二)工作时间节点
1.2024年6月底前,完成存量专利盘点入库。
2.2025年底前,加速转化一批高价值专利,建立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专利创造和运用机制,专利产业化率和实施率明显提高。
三、工作要求
积极探索专利转化运用模式推动存量专利转化运用。对重点产业的高价值专利,鼓励各单位遵循市场化原则参与相关专利池建设运营,鼓励委托资产管理公司等市场化机构进行托管运营。对应用广泛、适于多方实施的专利,应优先通过开放许可方式进行转化,可采取普通许可、入门费加提成或者分期付款的许可费支付方式。
充分利用院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转化网,对适宜公开的拟转化科技成果和拟开放许可的专利,应及时在网站相关栏目展示,转化成功的应按相关要求及时做好登记备案。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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