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江苏省科协、省科技厅相关通知,现开展2025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条件
1.参选论文须为近3年内全文发表在正式出版的具有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编号的国内外自然科学类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上的中英文论文(正式出版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参选论文包括研究性论文和综述性论文,优先推荐已转化应用的学术成果论文。观点、评论、快报、总结、译文、科技专著、科普文章等不属于推选范围。
3.参选论文的成果、版权应属于江苏省内的单位和个人,论文第一完成单位属地在江苏,第一作者、第一通讯作者须在江苏工作或学习。
4.参选论文不得存在知识产权、署名权等争议,内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保密规定及产业政策要求。
5.已获部省级(含)以上奖励或认定的论文不再参与推选。
二、组织方式
1.符合参选条件的论文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公示后进行申报。每人限报1篇,同一论文只能向一家推荐单位申报。
2. 研究所的推荐名额为4篇(每推荐4篇论文须至少包含1篇国内期刊论文),将根据意向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并对拟推荐情况进行公示。敬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于4月11日12:00前反馈信息,以便安排。
根据江苏省科协、省科技厅相关通知,现开展2025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条件
1.参选论文须为近3年内全文发表在正式出版的具有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编号的国内外自然科学类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上的中英文论文(正式出版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参选论文包括研究性论文和综述性论文,优先推荐已转化应用的学术成果论文。观点、评论、快报、总结、译文、科技专著、科普文章等不属于推选范围。
3.参选论文的成果、版权应属于江苏省内的单位和个人,论文第一完成单位属地在江苏,第一作者、第一通讯作者须在江苏工作或学习。
4.参选论文不得存在知识产权、署名权等争议,内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保密规定及产业政策要求。
5.已获部省级(含)以上奖励或认定的论文不再参与推选。
二、组织方式
1.符合参选条件的论文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公示后进行申报。每人限报1篇,同一论文只能向一家推荐单位申报。
2. 研究所的推荐名额为4篇(每推荐4篇论文须至少包含1篇国内期刊论文),将根据意向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并对拟推荐情况进行公示。敬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于4月11日12:00前反馈信息,以便安排。
科技处
2025.4.7
2025.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