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三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位老师:
      科技部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三批项目申报指南。申报要求为:
1.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2.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3.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含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含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含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对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简称政府间专项)和“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简称战略性专项)项目,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其他专项项目互不开展限项审查,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含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项目不开展限项审查;项目(课题)负责人的申报和在研的政府间专项和战略性专项项目的总数限为1项(含不超过400万元的项目);同时,项目骨干的申报和在研的政府间专项和战略性专项项目的总数限为1项(含不超过400万元的项目)。政府间专项和战略性专项的人员交流项目不计入上述限项总数范围。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5年10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8:00至2025年8月21日16:00

具体指南方向及领域方向包括:
1.1 中国和韩国政府间能源技术联合研究项目(领域方向:氢能;光伏)
1.2 中国和韩国政府间大型产学研联合研究项目(领域方向:生物科技;信息通信)
1.3 中国和印尼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1)食品和农业:食品生物技术、乳制品; (2)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太阳能、生物燃料; (3)交通技术:电动汽车、充电装置。)
1.4 中国和柬埔寨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领域方向:食品科技;生物技术;人工智能;数据科学)

具体申报指南见附件,敬请各位老师关注,如有申报和参与意向请反馈科技处,以便协调推荐渠道。


 

科技处

2025年7月7日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三批项目申报指南_202507041105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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