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发布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公开竞争择优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位老师:
      生态环境部发布了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公开竞争择优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指南),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流程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为单元整体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申报项目应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每个指南原则上只资助1个项目。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承担其中1个课题。项目(课题)负责人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1966年以后出生),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6年以后出生)。
      2.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整合相关领域优势创新团队,聚焦指南任务,开展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优秀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任务。

 
二、限项要求
      1. 申报人在本次申报中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仅限申报1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申报。
      2. 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同期申报和在研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总数不得超过2项,每年累计科研投入不得超过12个月。
      3.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不计入上述限项范围。
      4.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5. 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部分项目实施联合限项。
      6. 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获批延期后执行期)到2026年12月31日前的在研项目(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三、指南内容
      1. 京津冀重大专项重点围绕天空地海一体化环境感知网、跨介质复合污染调控模拟器、空气质量改善和重点行业深度减排、水生态环境全面改善、美丽绿色生态样板城、区域生态安全与农业农村系统提质增效、跨介质系统治理、生态环境管理创新八个板块,拟设置86个项目和2个珍珠项目群,所有项目均通过公开竞争择优方式立项,拟安排中央财政经费约 28.93 亿元,资金支持方式包括前补助和事前立项事后补助。
      2. 项目执行期约为2-4年。原则上(特殊情况的项目按指南要求申报),基础前沿类项目承担单位(含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总数不超过3家,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5个。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类项目承担单位总数不超过8家,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5个。应用示范研究类项目承担单位不超过10家,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5个。珍珠项目群(含青年科学家项目)按指南要求申报。
      3. 基础前沿类项目以中央财政经费支持为主;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类、应用示范研究类项目,其他来源资金与中央财政资金投入比例应满足指南要求,其他来源资金包括地方财政资金、企业等单位自筹资金、金融资本以及其他渠道资金,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来源资金的认定应符合《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25)5号)以及《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环科财函(2025)60号)的有关要求。
      4. 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类、应用示范研究类项目应落实示范应用保障条件(包括项目立项批复、示范应用保障承诺函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应用示范研究类项目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可采取行政、技术双负责制。对于企业牵头项目,行政负责人可由项目牵头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对于非企业牵头项目,行政负责人可由项目所在示范区域地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四、申报方式及截止时间
      网上填报。
      网上填报申报材料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8:00至2025年11月29日16:00
科技处
2025.10.11

 
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公开竞争择优项目申报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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