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生态环境部公开征集先进水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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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5-15 13:53:11
生态环境部现公开征集先进水污染防治技术,编制2026年《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水污染防治领域)》(以下简称《目录》)。现将有关通知事项转发如下:
(二)污染防治或协同减排温室气体效果明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有先进性,包括示范技术和推广技术两类:
示范技术是指创新性强、技术指标先进、治理效果好,基本达到实际工程应用水平,具有工程示范价值和良好应用前景的技术。应至少有1个运行1年以上(即在2025年4月30日前已完成验收)的成功应用案例。
推广技术是指经工程实践证明技术成熟、治理效果稳定、经济合理可行,尚未广泛推广应用的技术。应至少有3个运行1年以上(即在2025年4月30日前已完成验收)的成功应用案例。
(三)技术持有单位为依法注册、经营的单位,技术知识产权清晰,不涉及产权纠纷。
(四)鼓励推荐符合上述要求的“十四五”以来生态环境领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形成的先进水污染防治技术成果。
(五)全行业应用较为普及的技术、已纳入《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的技术不再推荐。
(一)申报技术须经单位推荐提交,推荐单位主要包括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生态环境部各直属单位、各生态环境部工程技术中心、全国性行业组织。
(二)技术申报和推荐均通过线上提交,网址为 http://114.251.10.16:8090/caepiwf/login.aspx 。技术申报人联系有推荐权限的单位获取申报账号,填写申报表、技术报告和《目录》(初稿),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线上提交给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