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典型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位科研人员: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组织管理相关要求,科技部发布了“典型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重大自然灾害防控与公共安全”“生物与信息融合(BT与IT融合)”3项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研究所项目可通过中国科学院江苏省科技厅推荐申报,限项要求为:
    (1)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2)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3)涉及与“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2个重点专项项目查重时,对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其他重点专项项目(课题)互不限项,但其他重点专项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申报此类不限项项目。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3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6月1日8:00至7月3日16:00。具体申报指南见附件,敬请各位老师关注,如有申报和参与意向请反馈科技处,以便协调推荐渠道。


    重要提示:指南文件下载已加研究所实名水印,只供申报人作为申报参考使用,请注意保管,严禁转载发布!
科技处
2023.5.11

 
“典型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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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自然灾害防控与公共安全”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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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与信息融合(BT与IT融合)”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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