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3年度NSFC与金砖国家科技创新框架计划合作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MOST)、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巴西国家科学技术发展委员会(CNPq)、俄罗斯科学与高等教育部(MSHE)、印度科学技术部(DST)、南非科学技术部(DST)、南非国家研究基金会(NRF)等科研资助机构在金砖国家科技创新框架计划(BRICS STI Framework Programme)下达成的开展联合资助合作研究项目的协议,各方将于2023年在气候变化领域共同资助各国科学家开展合作。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方向和申请代码。

 2023年度合作领域包括以下4个资助方向:

 1.局部尺度适应与流域尺度适应性反应的韧性建设(Building Resilience: local scale adaptation and adaptive response at catchment scale),申请代码1请选择C0307、D01下属申请代码;

 2.基于对地观测技术的气候变化影响和结果评估(Earth Observation Technology-based assessment of the impacts and consequences of climate change),申请代码1请选择C0308、D01、D05下属申请代码;

 3.应用“食品-能源-水”系统关联方法对气候变化进行跨部门管理的系统响应(Systematic response–Using water, energy, food nexus approach for a cross-sectoral management of climate change),申请代码1请选择D01、G0411下属申请代码;

 4.低洼沿海地区社会-生态系统风险(Risks to low-lying coastal socio-ecological systems),申请代码1请选择C0313、D01、G0411下属申请代码。

 每个资助方向的具体内容见附件1。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项目数量为10项左右。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各国资助机构负责资助本国科学家开展合作研究。

 (四)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71日至2027630

 二、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外方合作者应符合各国资助方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国内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四)合作各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五)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说明请见《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本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的范围。

 (四)《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说明

 项目申请应由金砖五国中至少三国科学家作为合作者联合撰写,其中一人作为主申请人(Leading Principal Investigator, LPI)负责与金砖国家科技创新框架计划秘书处的联络,并向金砖国家科技创新框架计划申报系统(http://ams.rfbr.ru/BRICS)提交项目英文申请书,截止时间为:莫斯科时间2023111日下午15时。

 除此以外,中方申请人不论是否担任LPI,均须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提交一份中文申请书。为使申报工作顺利进行,中方申请人请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3927日至2023118日下午16;外方合作者须在各国资助机构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
 

科技处
2023.9.28

项目英文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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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研究协议书撰写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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