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选拔的通知

各位科研人员:
     根据南京分院工作安排,按照《关于开展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选拔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申报工作,资助期内的国家级、省级人才不作为选拔对象。申报对象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重点选拔35岁以下青年人才和卓越工程师类人才。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6月6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提交人事处。
     联系人:杨磊,邮箱:lyang@niglas.ac.cn
人事处
2024年6月4日
中青年申报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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