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关于招聘管理中层领导岗位人员的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中国科学院研究所中层领导人员选拔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科发党字〔2017〕25号)和《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中层领导人员选拔聘用和管理实施细则》(宁地湖〔2020〕53号)有关精神和程序,经所务会议研究决定,在全所范围内通过竞聘上岗方式公开招聘管理中层领导岗位人员。
       一、招聘岗位与职责
    (一)招聘岗位
      人事处处长1名
      党群监审处处长1名
      研究生部部长1名(正处级)
    (二)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人事处处长 主持人事处工作。协助所领导制订研究所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规划,负责人事人才规章制度建设及干部管理、岗位招聘、职称评审、聘用考核、薪酬体系、劳动纪律等。统筹本部门各项工作,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群监审处处长 主持党群监审处工作。协助党委、纪委开展工作,组织协调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纪委会、职代会等工作,负责党群监审规章制度建设、科研诚信、创新文化建设。统筹本部门各项工作,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生部部长 主持研究生部工作。负责研究生教育与管理制度建设及规划、导师管理、招生管理、培养管理、毕业管理、学位管理等方面工作,承担学位会秘书工作。统筹本部门各项工作,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及资格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
2、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3、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组织及协调能力。
4、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五年以上在本所的工作经历。
6、应在副职或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三年,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7、初次竞聘正职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部分岗位拟聘人员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人事处处长应具有4年以上管理或2年以上人事管理工作经历。
2、从事党务、人事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必须为中共党员。
 
三、招聘方式、程序及任期考核
(一)招聘方式:竞聘上岗。
(二)招聘程序
1、应聘
       参加竞聘者需具备上述岗位的应聘岗位条件,填写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中层领导岗位应聘申请表》(附件)并送交电子版和纸质签字版至人事处。
2、初审和公开答辩
       人事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经所务会议审定后,通过初审者可参加研究所组织的公开竞聘答辩。申请人在竞聘报告中应简要概述本人基本情况,在管理或科研岗位的业绩、贡献,对拟应聘岗位职责的理解和工作设想。
3、考察人选确定和考察程序
       所务会议根据公开竞聘答辩评审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并对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人事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听取职工意见,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审核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纪委对考察对象出具廉洁自律情况意见。
4、确定拟聘人选和任前公示
        对党务中层领导人员初步人选,先征求所行政领导班子意见,再由所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对行政中层领导人员初步人选,先由所党委提出任用意见,再由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确定后,在所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5、正式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拟聘人员,发文聘用并由所长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任职人员试用期一般不少于六个月。
(三)任期、考核
        1、任期与本届所领导班子同步,采用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职,考核指标主要包括政策理论水平、敬业精神、组织协调能力、执行能力、管理业绩、职工满意度等。
        2、对于担任管理部门负责人的科研专业技术人员,在任期届满并考核合格的情况下,若需回到科研岗位,所里将给予一定的保障。具体支持方式由所务会议商议确定。
 
四、日程安排
        (一)报名竞聘人员请将申请材料于2021年8月17日17:00前提交人事处,经资格审查,报所务会确认后,通知参加竞聘答辩。
(二)资格审查和答辩
资格审查:8月18日-8月19日
竞聘答辩:8月20日
(三)考察、个人事项核查、公示和聘用
 8月23日-8月31日

五、联系人
联系人:李心悦
邮件接收地址:lixy@niglas.ac.cn
电话:025-86882264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
2021年8月11日
附件: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中层领导岗位应聘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