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以下简称《选派办法》(附件1)有关要求,我院启动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组织申报工作。为做好此次组织申报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公派留学人才国际化培养平台作用,结合我院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要求,切实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重点地遴选支持优秀科技骨干、青年人才到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学习研究和交流培训,本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组织申报将细化推荐人选标准条件,新增研究所评议环节。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符合《选派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在推荐人选标准方面,推荐人选应当为各单位在册正式职工、博士后研究人员。优先推荐国家或院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创新平台、全国重点实验室、重要创新团队和研究单元的科技骨干;重点支持从事前瞻性、战略性基础研究,以及“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相关领域的科技骨干;鼓励具有较好发展潜质的青年人才以及没有海外留学经历的科技人才走出去。
(二)在留学机构选择方面,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国际一流或与我院科技合作关系密切的大学、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二、推荐程序
(一)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对2023年国家公派留学申报工作进行部署,组织相关科研人员进行申报。
(二)各单位人事部门对申请人的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年龄、职务、申请类别、资助年限间隔、外语水平、身心健康状况等。
(三)各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公派留学项目推荐进行评议,并形成评议意见。
(四)各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公派留学项目推荐人选后,向院报送推荐意见。
(五)院对各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后,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后续,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获资助人选。
三、申报流程
(一)有意愿申报者请于3月30日前填写《2023年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申请人基本情况表》(附件3)发送至lixy@niglas.ac.cn,逾期不予受理。
(二)国家留学基金委预计将于2023年6月底公布录取结果,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各单位优先组织职工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院将根据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申报和录取情况等,适时启动院公派留学项目申报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心悦
联系电话:86882264
电子邮箱:lixy@niglas.ac.cn
附件:
1. 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2. 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3.2023年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一、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符合《选派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在推荐人选标准方面,推荐人选应当为各单位在册正式职工、博士后研究人员。优先推荐国家或院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创新平台、全国重点实验室、重要创新团队和研究单元的科技骨干;重点支持从事前瞻性、战略性基础研究,以及“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相关领域的科技骨干;鼓励具有较好发展潜质的青年人才以及没有海外留学经历的科技人才走出去。
(二)在留学机构选择方面,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国际一流或与我院科技合作关系密切的大学、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二、推荐程序
(一)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对2023年国家公派留学申报工作进行部署,组织相关科研人员进行申报。
(二)各单位人事部门对申请人的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年龄、职务、申请类别、资助年限间隔、外语水平、身心健康状况等。
(三)各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公派留学项目推荐进行评议,并形成评议意见。
(四)各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公派留学项目推荐人选后,向院报送推荐意见。
(五)院对各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后,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后续,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获资助人选。
三、申报流程
(一)有意愿申报者请于3月30日前填写《2023年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申请人基本情况表》(附件3)发送至lixy@niglas.ac.cn,逾期不予受理。
(二)国家留学基金委预计将于2023年6月底公布录取结果,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各单位优先组织职工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院将根据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申报和录取情况等,适时启动院公派留学项目申报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心悦
联系电话:86882264
电子邮箱:lixy@niglas.ac.cn
附件:
1. 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2. 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3.2023年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人事处
2023年3月20日
2023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