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外单位开展太湖底泥处理与污染物分析的合同公示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以下简称甲方)尹洪斌研究员因课题研究需要,拟委托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乙方)开展太湖底泥处理与污染物分析业务,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开展太湖底泥处理与污染物分析业务,测试完成后出具测试报告。
(2)合同金额:壹拾贰万肆仟伍佰伍拾元整(12.455万元)。
(3)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3月至2024年12月。
现对该项合同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9日止,部门或个人如对合同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研究所科技处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联系人:姚宗豹
联系电话:025-86882273
电子邮箱:zbyao@niglas.ac.cn
(1)合同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开展太湖底泥处理与污染物分析业务,测试完成后出具测试报告。
(2)合同金额:壹拾贰万肆仟伍佰伍拾元整(12.455万元)。
(3)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3月至2024年12月。
现对该项合同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9日止,部门或个人如对合同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研究所科技处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联系人:姚宗豹
联系电话:025-86882273
电子邮箱:zbyao@niglas.ac.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