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外单位开展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部分章节编写的合同公示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以下简称甲方)赵海霞副研究员因课题研究需要,拟委托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乙方)开展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部分章节编写业务,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主要内容(详见附件):甲方为顺利实施承担的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现将项目中关于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分析、“三线一单”环境管理、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及优化调整建议及环境影响减缓对策与措施等章节的编写任务委托给乙方承担,并按照南京市生态环境局要求以及甲方意见修改完善,达到项目结题要求。
(2)合同金额:壹拾柒万玖仟贰佰元整(¥17.92万元)。
(3)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0日。
现对该项合同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4日止,部门或个人如对合同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研究所科技处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联系人:姚宗豹
联系电话:025-86882273
电子邮箱:zbyao@niglas.ac.cn
(1)合同主要内容(详见附件):甲方为顺利实施承担的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现将项目中关于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分析、“三线一单”环境管理、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及优化调整建议及环境影响减缓对策与措施等章节的编写任务委托给乙方承担,并按照南京市生态环境局要求以及甲方意见修改完善,达到项目结题要求。
(2)合同金额:壹拾柒万玖仟贰佰元整(¥17.92万元)。
(3)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0日。
现对该项合同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4日止,部门或个人如对合同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研究所科技处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联系人:姚宗豹
联系电话:025-86882273
电子邮箱:zbyao@niglas.ac.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