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外单位开展常湖池水生植物修复的合同公示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以下简称甲方)王晓龙研究员因课题研究需要,拟委托湖北瑞锦水生态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开展常湖池水生植物修复业务,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配合委托方完成常湖池水生植物修复业务,在鄱阳湖常湖池开展水生植物修复围隔与围网布置服务。
(2)合同金额:壹拾玖万玖千陆佰捌拾元整(19.968万元)。
(3)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1月至2025年12月。
现对该项合同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7日止,部门或个人如对合同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研究所科技处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联系人:姚宗豹
联系电话:025-86882023
电子邮箱:zbyao@niglas.ac.cn
(1)合同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配合委托方完成常湖池水生植物修复业务,在鄱阳湖常湖池开展水生植物修复围隔与围网布置服务。
(2)合同金额:壹拾玖万玖千陆佰捌拾元整(19.968万元)。
(3)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1月至2025年12月。
现对该项合同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7日止,部门或个人如对合同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研究所科技处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联系人:姚宗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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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zbyao@niglas.ac.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