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外单位开展高原山地零碳公园评价规范研究的合同公示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以下简称甲方)孙伟研究员因课题研究需要,拟委托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以下简称乙方)开展高原山地零碳公园评价规范研究业务,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完成甲方委托的高原山地零碳公园评价规范研究业务,围绕高原山地零碳公园评价规范开展研究,提出高原山地零碳公园建设要求与评价要求,构建相应的评价体系,明确评价方法,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形成《高原山地零碳公园评价规范(草案)》。
(2)合同金额:柒万元整(7.0万元)。
(3)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9月至2026年12月。
现对该项合同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4日止,部门或个人如对合同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研究所科技处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联系人:姚宗豹
联系电话:025-86882023
电子邮箱:zbyao@niglas.ac.cn
(1)合同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完成甲方委托的高原山地零碳公园评价规范研究业务,围绕高原山地零碳公园评价规范开展研究,提出高原山地零碳公园建设要求与评价要求,构建相应的评价体系,明确评价方法,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形成《高原山地零碳公园评价规范(草案)》。
(2)合同金额:柒万元整(7.0万元)。
(3)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9月至2026年12月。
现对该项合同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4日止,部门或个人如对合同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研究所科技处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联系人:姚宗豹
联系电话:025-86882023
电子邮箱:zbyao@niglas.ac.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