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公示

关于委托外单位开展我国东北地区湖泊岩芯样品的杨氮同位素测试的合同公示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以下简称甲方)隆浩研究员为顺利实施课题研究内容,委托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以下简称乙方)开展我国东北地区湖泊岩芯样品的杨氮同位素测试业务,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合同内容: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开展我国东北地区湖泊岩芯样品的杨氮同位素测试业务,检测结束后出具测试报告。
  2. 合同金额:柒万伍仟玖佰肆拾元整(7.594万元)。
  3. 合同履行期限: 2022年5月至2022年11月。
现对该项合同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5月17日止,任何部门或个人如对合同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研究所科技处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我国东北地区湖泊岩芯样品的杨氮同位素测试--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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