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公示

关于委托外单位开展巢湖浮游动物和浮游植物标本鉴定的合同公示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以下简称甲方)陈开宁研究员因课题研究需要,拟委江苏科分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开展巢湖浮游动物和浮游植物标本鉴定业务,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生物样品进行分析,包括浮游动物和浮游植物样品检测,将样品物种鉴定到种或属水平或类群。鉴定样品包括浮游动物定量和定性样品。测试结束提供报告。
(2)合同金额:拾伍万壹仟贰佰元整(15.12万元)。
(3)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
现对该项合同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19日止,部门或个人如对合同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研究所科技处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联系人:姚宗豹
联系电话:025-86882273
电子邮箱:zbyao@niglas.ac.cn
巢湖浮游动物和浮游植物标本鉴定--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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