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公示

关于委托外单位开展城镇水环境中优先控制新污染物筛选程序研究的合同公示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以下简称甲方)赵中华副研究员因课题研究需要,拟委托清华大学(以下简称乙方)开展城镇水环境中优先控制新污染物筛选程序研究业务,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按照甲方要求开展城镇水环境中优先控制新污染物筛选程序研究业务,调查研究确定城镇水环境中优先控制新污染物筛查范围;建立优先控制新污染物筛选程序;双方合作编制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标准:《城镇水环境中优先控制新污染物筛选指南》。
(2)合同金额:陆万元整(6.0万元)。
(3)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3月至2023年13月。
现对该项合同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4日止,部门或个人如对合同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研究所科技处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联系人:姚宗豹
联系电话:025-86882273
电子邮箱:zbyao@niglas.ac.cn
城镇水环境中优先控制新污染物筛选程序研究--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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