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公示

关于2023年度全所大型仪器运行情况考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大型仪器共享使用办法(试行)》(宁地湖〔2020〕22号)第十三、十四条规定,结合2023年度科技部对我所大型仪器整体运行的考核结果,经所务会研究决定,对我所大型仪器2023年度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优秀的仪器机组发放运行补贴,对考核结果欠佳的仪器机组要求整改。
       根据考核结果,符合“A”档的仪器共15台,“B”档5台,其中运行成本由科研人员负责的仪器可发放运行补贴,共计7台,发放总额10万元。
      “C”档18台,“D”档需提醒的仪器28台,“E”档需整改的仪器7台,这其中包括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E”的仪器1台。
       现将考核方案和2023全所大型仪器运行情况考核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7月12日至2025年7月19日。

       联系人:王毓菁      联系电话:025-86882175

公共技术中心
财务资产处
2025年7月12日

2023年度全所大型仪器运行情况考核结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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