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所大型仪器运行情况考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大型仪器共享使用办法(试行)》(宁地湖〔2020〕22号)第十三、十四条之规定,经所务会议研究决定,对研究所大型仪器2019、2020年两年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优秀的仪器机组发放运行补贴。
一、 考核对象
所有在共享平台运行的仪器。新购置50万以上设备需在建账日期年度完成安装和试运行,下一年度开始正式纳入考核范围。
二、 考核内容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历年的考核要求,考核内容围绕运行情况、所外共享情况、运行成效三个方面进行。运行情况为全年运行的机时,需有实际数据及记录作为佐证;所外共享情况为所外的共享机时,需有所外服务性收入作为佐证;运行成效为支撑所内外科研和项目的具体成果,需有项目、论文等作为佐证。具体的考核标准在上级主管部门公布年度考核结果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发布。
考核标准见表1,B档为科技部考核的均值要求。
三、 考核结果运用
年度考核合格者可按考核档次对应的数额申请运行补贴,用于科研人员负责运行成本的仪器的维护保养和耗材采购。所级中心负责运行成本的仪器,由中心统一承担运行费用,不再另行发放运行补贴。
表1 考核标准
|
考核档次 |
运行机时 (小时) |
所外共享机时 (小时) |
运行成效 |
佐证材料 |
考核结果 |
|
A |
≥3000 |
≥360 |
提供 |
原始记录 对外服务性收入 |
运行补贴4万元 |
|
A |
≥1800 |
≥600 |
提供 |
原始记录 对外服务性收入 |
运行补贴4万元 |
|
B |
≥1800 |
≥360 |
提供 |
原始记录 对外服务性收入 |
运行补贴2万元 |
|
C |
≥800 |
≥100 |
提供 |
原始记录 对外服务性收入 |
运行补贴1万元 |
|
D |
≥200 |
—— |
提供 |
原始记录 |
无 |
|
E |
<200 |
—— |
—— |
—— |
不合格 |
|
F |
新到仪器建账当年 |
不予考核 |
|||
|
F |
仪器老旧(8年以上或其他特殊原因) |
不予考核 |
|||
注:运行机时和所外共享机时两个条件均需满足。A档实际是在满足B档运行要求的基础上,对运行机时或者所外共享机时比较高的设备而设立,因此有两种不同的条件。
现将2019、2020全所大型仪器运行情况考核结果进行公示(附表1、附表2),公示期为2021年9月15日至2020年9月21日。
联系人:沈幸 联系电话:86882234
赵勇 联系电话:86882022
公共技术中心
行政资产处
2021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