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宾来访办理流程
来华短期工作办理流程(来华工作90日及以下)
1. 初步达成来访接待意向,提交预算审核表交财务处签字
2. 在“ARP-国际合作-来访邀请/顺访”填写来访申请,上传相关附件后提交至所外事1. 初步达成来访接待意向,提交预算审核表交财务处签字
附件要求:
※一般来访:
所需材料:外宾护照扫描件、邀请函、来访日程、经财务签字的预算审核表、保证书、签证通知函申请书(可选)、专家信息补充表、证件照、经科技处审核的合作协议(可选,如为外宾提供国际旅费需提供)
※顺访:
所需材料:外宾护照扫描件、来访日程、经财务签字的预算审核表、保证书
3. 来访申请报国合局
4. 领取签证通知函
5. 来访结束后15日内提交来访总结报告电子版至所外事
6. 报销(附来访总结、来访批件、预算审核表、决算审核表、外宾签证与出入境页复印件)
备注:保证书、来访日程、邀请函、签证通知函申请书、专家信息补充表均需上传doc格式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