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办理流程
一、单位参保证明
科研项目申报要求提供“投标人所在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可至人教处办理。
办理人:孙昊(A408,电话86882035)
二、职工参保证明
科研项目申报要求提供“投标人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可按投标成员的人员类型,选择相应的办理渠道。目前,研究所在册在岗职工主要有在编聘用、项目聘用、特别研究助理和劳务派遣四类人员类型。
1.在编聘用职工
根据科学院人事局和江苏省人社部门要求,在编职工参加属地(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即:省级社保),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办理参保证明(样本见附件1和附件2,可任选1种),可至人教处办理。
办理人:孙昊(A408,电话86882035)
2.项目聘用职工
项目聘用职工属于编外聘用,为切实保障职工最大权益,根据《劳动法》,项目聘用人员参加南京市社会保险(即:市级社保),办理参保证明,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
线上渠道:下载并登陆“江苏智慧人社”APP,首页底端“服务”页面,点击“社会保险”页面下的“个人权益单”,点击“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即可保存打印(样本见附件3)。
3.特别研究助理
特别研究助理参加南京市社会保险(即:市级社保),办理参保证明,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
线上渠道1:下载并登陆“江苏智慧人社”APP,首页底端“服务”页面,点击“社会保险”页面下的“个人权益单”,点击“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即可保存打印(样本见附件3)。
线上渠道2:第一步:下载登陆“江苏智慧人社”APP,首页底端“服务”页面,点击“社会保险”页面下的“个人权益单”,点击“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即可保存打印(样本见附件4)。
第二步:下载并登陆“我的南京”APP,首页底端“城市”页面,点击“智慧人社”页面,点击“征缴与权益记录”,选择“医保参保证明”,即可保存打印(样本见附件5)。
4.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派遣人员属于经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派遣至研究所工作人员,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为其缴纳南京市社保,办理参保证明的办法同上述“3.特别研究助理”。
人员类型属于上述第2-4类,均可凭本人身份证至线下社保机构打印。人员类型不确定,可咨询人教处(孙昊A408,86882035)。
地址1: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水西门大街61号)
地址2: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珠江路275号)(推荐地址*)
三、其他
根据江苏省和南京市人社部门有关业务要求的调整,人教处将适时更新上述办理流程。
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附件1:《研究所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样本(省级社保)》
附件2:《在编聘用人员社保证明样本(省社保系统)》
附件3:《在编聘用人员社保证明样本(税务系统)》
附件4:对应4(A)样本《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单样本(参保人员)》
附件5:对应4(B)样本《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样本(参保人员)》
附件6:《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医保)样本》
